法律分析:房屋租赁过程中,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正当使用租赁物,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者不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可以不退保证金的情况,租房保证金可以退。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或者造成租赁物损坏、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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