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限高的人不能担任新的法人代表,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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