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外国人在上海非法就业的情形

外国人在上海非法就业的情形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未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在上海市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源于境内、外的报酬的,即视为非法就业。具体表现为:

一、未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外国驻沪机构、办事处内任职就业,并获取报酬的;

二、未取得《外国人就业证》与境外法人签订劳动合同并从境外取得劳动报酬,在中国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外国驻沪机构、办事处内工作连续满三个月以上的;

三、擅自在《外国人就业证》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外国驻沪机构、办事处任职、就业或兼职的;

四、从事与在本市居留事由、身份不符的工作的。

一、外国人、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外国人、无国籍人取得中国的著作权人应符合的条件:一、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从来没有在任何国家出版过,通过合法程序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二、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中国境外出版,三十日内又在中国境内出版;三、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从未在任何国家出版过,经授权改编、翻译后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

二、广西南宁社保办理新增人员标准需要什么手续

新增材料如下:

1.《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

2.特殊人员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供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验原件;或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验原件。

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验原件。

属于港澳台人员的:还需提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验原件。

属于外国人参保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验原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