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民事诉讼管辖中,一般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在哪个辖区,原告就到哪个起诉,案件就归被告所在地管辖。这里所说的当事人的所在地,不仅指户口所在地,也包括经常居住地(一般指居住一年以上)。本案中,王某应到沈某所在地基层去提起诉讼,这样做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及时准确地做出裁判,也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出庭应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