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可以迁走不迁走,也没有硬性的规定说这种情况必须迁或者不迁,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酌情解决。通常,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不良的影响。生活中,一些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样,在一个户口登记簿中。但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是可能会对以后的再婚有所影响的。若女方考虑到要再婚的,建议还是先办理分户手续,给女方单独办理一本户口本,再办理再婚登记。
一、夫妻双方户口可以分开吗
夫妻双方户口是可以分开的,只要拿着老户口本,和对方妻子身份证、结婚证,到街道居委会或是村委会,开据一份盖有公章的分户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和上面说的那些证件,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要求办理分户手续,就是在双方户口不迁走情况下,给双方办理属于其个人小家的户口本,上面只有双方的户籍信息,老户口本显示其迁出,实际户口还是在其那套房子地址,户口没有迁走。
二、嫁到南京的上海人离婚后能拿到户口吗
外地人嫁南京,如果户口已经迁到南京去了,现在离婚了,如果男方同意女方把户口留在他那里的话,那么女方可以一直把户口空挂在男方那里,如果男方没意女方把户口挂在他那里的话,那么女方就要把户口迁走,但是女方要把户口迁的话,首先要找到有地址接收,才可以把户口迁走,否则没有地址接收,是没有办理迁走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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