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取消,但是在没放款前,银行肯定不会让你立即取消,以领导审批手续等因素不让你取消,等放款了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贷款行为也是你跟银行之间的一项合同,违约应该是要产生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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