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报案人需先到案发地所属派出所、刑警队或相关部门报案并填写报警登记手续,之后其持《报警三联单》或《接警登记表》到市局网警支队。报案人到市局网警支队递交报警书面材料,由接案民警做好报案的询问笔录,询问报案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案情。报案人的书面报案材料、身份证、相关的单据的复印件(如汇款单据、转帐单据及其他证据等);(注:要求报案人签名盖手印)。报案人到受理案件部门报案时填写的《报警登记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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