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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筹金有什么风险要注意什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缴纳购房认筹金的风险有:开发商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开盘价超出支付能力,交付认筹金的一方违约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认筹金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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