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涉外离婚的管辖原则有:法定原则,原告就被告原则;如果当事人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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