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住房公积金可以缴存至离休、退休前,在未延长退休年龄的情形下,男性劳动者可以缴存到60岁,非女干部劳动者可以缴存到50岁,女干部劳动者可以缴存到55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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