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上都会规定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说明的形式提出。对于急于离开的人,可以和公司协商提前离职。一般提出比较紧急的理由,当天辞职当天走的可能性会比较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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