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产权出现纠纷的,一般不影响租赁关系,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一、买卖不破租赁和优先购买权的概念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拍卖的商铺怎么办理,被撤回拍卖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承租合同是在拍卖前订立的,在租赁期间内店铺发生了所有权变动的话,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户可以继续承租。此外租赁合同发生在查封之前的,原租户也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发生在查封之后订立的租赁合同则该租赁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也就不存在优先购买权了。
三、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的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的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时,承租人可以向人民请求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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