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 股东会决议 ;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 减少注册资本 决议之日起10日内 通知债权人 ,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变更登记,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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