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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和银行贷款区别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小额贷款和银行贷款区别

1、贷款条件不同

银行对于借款人的条件要求更加严格,一般都会要求借款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个人征信报告上面不能有不良记录;而小贷公司相对的则宽松很多,虽然也会有一些基本要求,但是要求不会那么严格,只要条件不是很差一般都能够通过申请,有时候甚至连信用都可以申请到贷款。很多人因为个人条件不过关而导致银行贷款申请被拒,这种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对他们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了。

2、贷款利率

因为在小额贷款公司申贷的多为资信状况不是很好的客户,所以小额贷款公司为了控制信贷风险会适当提高贷款利率,而且比银行高许多。

3、放款速度

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放款速度。一般来说,在银行贷款走完整个程序大致要40多天;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流程要简化得多,一般一周之内即可放款。

4、贷款服务

一直以来银行都是处于“老大哥”的地位,而且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人很多,而工作人员有限,“一对多”的模式会导致服务方面跟不上;而贷款公司除了要面临来自银行的压力之外,还要跟同行竞争,选择它们的人会比较少,如果有一个客户,他们能够提供“多对一”的服务。

总的来说,贷款公司有贷款公司的好,银行有银行的好,到底怎么选择还是要看借款人的情况。

二、小额贷款和高利贷之间的区别

小额贷款和高利贷之间的区别:

1、利息不同,小额贷款的一般利息低于高利贷;

2、监管部门不同。小额贷款监管部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公安厅监管,高利贷属于非法借贷行为,没有监管部门监管;

3、法人要求不同,小额贷款法人要求:企业良性经营三年以上,法人无不良记录,有偿还本息能力的法人无高利贷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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