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然后其他的费用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误工费等不在工伤保险基金覆盖范围内的合理费用。
一、工伤认定没有上限怎么赔偿
工伤认定没有级别,获得以下赔偿: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二、上班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要求工伤赔偿
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八)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三、面部受伤留下疤痕能赔偿多少
当事人由于人身损害造成面部留下永久性疤痕,但是未达到伤残评定标准,有权向责任方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要求,侵权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可主张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中医疗费赔偿=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X住院天数。
工伤赔偿项目如下: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总而言之,面部受伤留下疤痕的赔偿需要进行具体计算。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后期护理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等费用,住院期间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通过申请医疗鉴定,根据伤情程度进行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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