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包括劳动报酬、福利、培训等方面的争议。工龄工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例如社保金发放、公有住房转让等纠纷。
法律分析
一、因提供劳务产生纠纷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如果提供劳务者与用人单位是在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关于劳动报酬、福利、培训等等一系列的纠纷,就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工龄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工龄工资纠纷不属于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七条规定: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提供劳务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而工龄工资纠纷则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离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争议可以适用相关法律进行处理。然而,社会保险金、住房转让、伤残等级鉴定、家政服务、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以及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则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六条 【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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