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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离婚孩子可以判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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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但根据婚姻法规定,女方在哺乳期间,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要求,只有认为确实有必要的才可以办理,但女方是可以随时提出离婚的。其次在哺乳期间,若女方发现有以下情况才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男方,女方患有不能医治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女方有条件抚养孩子但不尽义务和责任的,女方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生活的或工作性质特殊以及违法犯罪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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