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迁的户口享不享受拆迁安置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要结合拆迁政策确定可以享受的拆迁待遇。详情可来电来访!
二、户口迁走再迁回,多久才能享受拆迁补偿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但是拆迁公房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一)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三)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四)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的,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确定新的房屋承租人,拆迁人与之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私房产权人死亡的,由房屋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三、有拆迁安置证能落户口吗
拆迁返还的房子,房主肯定有房产证,按照政策要求五年之内是不可以过户的,如果想办户口,必须有房产证。
另外购买房子时一定要办理公证,要有公证书(卖方如果已经结婚,一定要夫妻共同签字,房产证上写的一个人的名字是没有用的,法律保护夫妻双方的财产,卖方有派出所出具的单身证明);公证书上的受托人这点非常重要(如果写配偶的名字,可以办成自己名下房产证,因为法律规定受托人是不能接受房产的,有自己卖自己的问题)。
现在需要办的是,一公证书到手,二房产证到手,三房屋购买协议到手,四收据一定要让对方打收据,记得按手印。最后就是等房子到五年之后(以房产证发证日期为准),办理过户手续,交税费等相关手续(最好找中介办理)。最重要一条,房产证一定要拿到手里,一定要去房管局查询真假,另办理公证书是一定是全权委托,直到过户后才能与卖房人没有任何关系,不能光办理了购销协议就算结束。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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