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本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并且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客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主管方面为直接犯罪故意;客观方面是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侵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例如利用会计职权虚构账目等。如果满足前述要件,则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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