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程序流程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影响。不动产登记应由双方共同申请,但某些情况下可由一方单方申请。统一登记保护个人产权、简化买房手续、提高交易安全性、节约成本。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况包括首次申请登记、继承、法律文书设立权利等。其他情况需双方共同申请。
法律分析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流程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影响?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首要作用在于保护个人产权
房产、土地等不动产都能得到保护。
(二)买房办手续更加便捷
买房时不必再多部门来回跑,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假如证件遗失要补办,也不必像以前一样自己去登报声明,而是登记机构免费提供刊发,并在15个工作日后补发。
(三)交易更安全
进行统一登记后,信息可依法公开查询,以保障交易安全。
(四)节约成本
按现有收费标准,以后有房的只收房产证费用,免土地登记费;无房的交土地登记费。而且查询档案免费;相关国有土地、房屋登记费和工本费执行原有的减免。
三、不动产登记,哪些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是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是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是人民、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是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是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是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是法律、行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以上情况以外的,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结语
不动产登记程序分为双方共同申请和单方申请两种情形。双方共同申请适用于买卖、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单方申请适用于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法律文书或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权利人变更、不动产灭失或放弃权利、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等情况。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好处包括保护个人产权、方便办理买房手续、交易更安全、节约成本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伪造、变造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机关依法予以收缴;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章 不动产登记簿 第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管理和专业技术培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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