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转让技术合同的权利义务。技术合同可能涉及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一般合同是基于当事人对技术提供者的信任,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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