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设立撤销权的前提如下:
1、必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为标的;
3、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有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受让人知道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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