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登记离婚,需要携带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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