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当抵押物处于争议中时,优先权的处理取决于抵押物的登记情况和抵押合同的具体规定。如果抵押物已经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了登记,那么按照登记顺序,优先权将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办理登记,则按照抵押合同约定的优先权进行处理。在贷款收回方面,抵押人和借款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进行收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一条:同一抵押物贷款,权利先成立者优先受偿,但没有登记的抵押不享有优先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在特定情况下优先受偿的权利,并可以对优先受偿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财产进行清偿或者分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之间有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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