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1、获得抚养权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获得抚养权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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