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小孩抚养权,一般先由孩子生父母协商确定,达成协议。如果双方难以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定。若是判决确定,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跟随母亲生活。当然在母亲有不适宜直接抚养子女的情形下,也可以随父亲生活。2、主要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作出判决,这主要是考察父母的经济状况、个人品习、受教育程度等。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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