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卖强买是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是:
1、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致使他人遭受了2千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3、进行了3次以上强迫交易行为,或者强迫3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他人购买5千元以上的伪劣商品,或非法获利1千元以上的等。
强迫交易罪的情景有: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
综上所述,强买强卖罪在法律上规定为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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