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刑事诉讼中,机关可以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该措施并不意味着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随意与他人联络。具体情况需根据机关的和的判决来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被告人,人民可以规定其必须遵守的措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措施的,可以依法撤销取保候审措施,采取逮捕措施。
3.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取保候审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得与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和辩护人以外的人员进行会见、通信和交往。
因此,被取保候审的人需要遵守机关和的措施,不得与除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和辩护人以外的人员进行会见、通信和交往。否则,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措施的撤销和采取逮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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