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不能,如果抚养权方拒绝探视无理由的,且多次拒绝的,可以先考虑到起诉,解决孩子的探视权。如果仍拒绝探视的情况下,再考虑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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