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保证人在担保被保人取保候审时,应当签订保证书,并确保被保人到案时间和听审,但法律并没有规定保证人是否有权拒绝被保人的要求。因此,取保候审保证人无权拒绝被保人的要求,除非被保人的要求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第(二)项规定“取保候审时,应当签订保证书,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如实说明案情,不得违反规定离开指定地点,并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到案时间和听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担保人不得以本合同外的事实为由拒绝履行保证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另一方有正当理由不提供担保的除外,提供担保是法院所应当促成的”。
总结:被保人在取保候审时,可以要求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在担保时应当签订保证书,并确保被保人到案时间和听审。担保人无权拒绝被保人的要求,除非被保人的要求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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