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截至2017年底,湖北省已实现高龄津贴全覆盖。其中有78个县市区(约占76%)80至周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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