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什么?

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什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法律主观:

审判刑事案件法官的回避由的院长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侦查人的回避由机关负责人决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