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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关于食品监管渎职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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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处罚规定及其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第408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徇私舞弊犯此罪的,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渎职犯罪特点在于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其特征是滥用国家权力或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我国刑法对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规定

1、法院对食品监管渎职罪既遂的处罚:

(1)构成本罪既遂的,法院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法院将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徇私舞弊犯本罪的,应从重处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八条之一,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件的;

(二)对发现的严重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查处的;

(三)在药品和特殊食品审批审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许可的;

(四)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移交的;

(五)有其他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的。

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什么是渎职犯罪

1、

在渎职罪一章中,既有针对具体机关、部门的具体渎职行为的专门规定,也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一般规定。在实践中,对于渎职犯罪,刑法有专门条文规定的,应当运用专门规定,对于刑法没有专门对应的规定的,符合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犯罪的特征的,应当适用关于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罪的有关规定。

2、渎职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一是渎职罪是惩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类犯罪,其他人员不能构成。

(2)二是这类犯罪在实践中都是具体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国家权力或者不履行、不认真履行国家权力的违反自己职责的行为。

结语

食品监管渎职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对其既遂的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对于构成该罪既遂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然而,如果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法院将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对于徇私舞弊犯该罪的情况,应当从重处罚。渎职犯罪主要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反职责行为,其特征是滥用国家权力或不履行、不认真履行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22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农业投入品已经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015修正):第五章 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生产和销售 第二十六条 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企业,只可将产品销售给烟草公司和持有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烟草制品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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