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遗产继承中,若逝者在身故前对某些财产进行赠与,应视其性质予以处理。若属于遗产财产,应计入遗产总额并按法定继承人份额分配;若属于受赠财产,则不计入遗产总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受遗赠的财产除少数特定财产外,不计入遗产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赠与人死亡后,收受人因法定继承而取得赠与财产的,应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分配。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受赠人有权对赠与财产行使所有权。
因此,在遗产继承中,应根据财产的性质进行处理,遵循法定继承人的份额进行分配,并保障受赠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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