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在事务时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的情况,包括银行贷款、房屋买卖、户口迁移和集体户口挂靠、出国、异地购房、夫妻起诉离婚或作为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相应责任、拆迁安置、婚介所、办理低保、廉租房等。对于每种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此外,还介绍了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和结婚登记情形的相关知识。
法律分析
银行贷款的目的是为了确定是个人贷款还是家庭贷款,以确定今后的还贷责任。
2、房屋买卖
如房屋限购的城市,通过了解其婚姻状况,以确定是否属于性购房人的范围。
3、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和集体户口挂靠需要开具一份单身证明,即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民政局还给已婚人士开具已婚证明,即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公证
在办理出国、异地购房时,当事人有时会被要求出具婚姻状况公证书。对此类事务,公证部门往往需要当事人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否则无法出具相应的公证书。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向他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时通常会被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诉讼
在夫妻一方向起诉离婚,或者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承担相应责任时,均需要向提供结婚证。如结婚证遗失或因故无法取得,则需登记机构出具相应证明。
6、其他
如拆迁安置、婚介所(相亲)、办理低保、廉租房等。
关于婚姻登记的知识拓展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3、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5、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6、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7、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结婚登记情形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迁移需要开具以下证明:
1. 迁出地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 被迁入地机关签发的《户口登记簿》;
3. 迁出地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
4. 被迁入地机关开具的《常住人口口登记证明》。
此外,根据《关于完善户口迁移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农业人口迁入城镇和人口迁出境外的情况,不再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和《户口登记簿》。而对于非农人口迁入城镇和人口迁出境外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户口迁移需要开具以上证明文件。如果您需要进行户口迁移,请确保准备齐全上述证明文件,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婚姻登记是银行贷款、房屋买卖、户口迁移、公证、诉讼等环节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了解婚姻状况对于办理相关事务至关重要。如房屋限购城市、户口迁移、离婚等,都需要提供相应的婚姻登记证明。同时,在办理股权转让、拆迁安置、婚介所等事务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和结婚登记情形,我们也应该有所了解,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