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合同中约定了利息的,则债务人服刑期间能承担利息。债务人服刑,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承担债务,这种情况债权人仍然可以向其主张债权,要求其按照借款合同返还本金和利息。
一、欠款纠纷中的利息诉求是否会支持
欠款纠纷中的利息诉求可以得到支持。1、欠条中明确约定了利息的,应当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从其约定。2、欠条中约定了付款期限但未明确约定利息的,到期不还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表现形式就是支付利息。3、未约定还款期限,亦未约定利息计算方式的,债权人可随时请求还款,在第一次主张权利后,如债务人未履行义务,债权人请求偿还本金及利息,理由正当,支付利息的依据是要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二、得高利贷还不起的情况下可以不还吗
1、利率在24%以内的借款需要偿还,根据最高人民2015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双方约定了具体利息时,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银行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2、利率高于36%的借款无需偿还,双方约定超过利率24%但不超过36%的部分,法律认定将其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不可请求给与保护,
但如果债务人自愿放还债款,那么债务人不得以约定利率高于24%,请求借款合同无效,主张不当得利的放还。
法律不保护双方约定的高于利率36%的利率部分,借款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双方间的法律关系消灭,双方关系应恢复原状,债权人应退还债务人偿还的部分,债务人应放还本金。
三、银行借款利率一般多少是合法的
根据最新的有效的规定,年利率在36%之内就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年利率最高为36%。在我国审判实践当中,对于民间借贷利息主要有以下几种认定:
第一,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属于无息借贷。债务人在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偿还或者在未约定还款期限时,并且在债权人要求还款时,在合理期限内还款的,不支付利息。
第二,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为了避免当事人约定利率过高、债务人承担利息过高的情况,司法解释规定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第三,在有息借贷中,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果超过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第四,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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