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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简易程序答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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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三个月以内审结。所以不受15日的答辩期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那天起的十五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答辩状一般是针对原告的起诉状中陈述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作出承认或否认的陈述及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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