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上班时在单位门口摔伤算工伤。
根据相关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此外,如果员工在工作场所处于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受到意外伤害,也属于工伤。因此,如果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单位门口摔伤,且摔伤与工作有关,那么这种情况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摔伤纯属个人原因,例如非工作时间或与工作无关的情况下摔伤,则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社保的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负责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包括门诊、住院、康复治疗等费用;
2、工伤康复待遇:为工伤职工提供康复服务,帮助其尽快恢复劳动能力;
3、工伤伤残待遇:对于因工伤残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的职工,按照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
4、工伤保险生活津贴:在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生活津贴;
5、工亡待遇: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还可能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
6、辅助器具配置:对需要使用辅助器具的工伤职工,按规定提供辅助器具配置服务。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在单位门口摔伤且与工作有关,通常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摔伤纯属个人原因,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