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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安装施工组织方案

AJDT/WI-AZ-05

年 月曰

工程名称: 建设单

年 月曰

位: 工程地址: 编希

年 月曰

H: _____

审核:— 批准:—

目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施工方案

1. 2. 3. 4. 5. 6. 7. 8. 9.

工程概况 编制标准 施工部署 资源配置 管理措施

主要施工过程描述及技术要求 调整、试验、试运行 部分土建工程 最终检验

10. 文件资料的收集 11. 交付过程 12. 补充方案:

13. 安装施工方案评审记录

、技术、安全交底 附表 1 安装工程施工进度表

一、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施工方案

1 工程概况

安 装 数 量: 部 规 格 型 号: 工 程 地 点: 施 工 日 期:

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及本公司技术规范:

1) GB16899— 2011《自动扶梯和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 GB50310— 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BJ01— 26-96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八分册)电梯安装工程》 4) TSG T7005-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5) DB11/419-2007 电梯安装、维修作业安全规范

6) DB11/420-2007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和维护保养自检规则 3 施工部署 3.1 工程目标

3.1.1 质量控制:符合上述国家标准和北京市地方标准及本企业工艺要求。 3.1.2 工期控制: 天。(同时施工) 3.1.3 安全保证:不出重大伤亡事故。 3.2 工程管理

3.2.1 配 合:土建工程(或钢架结构)达到电梯安装必备条件时与土建施工单位 互相配合,施工进度、

现场安全、交叉作业积极进行协调。

3.2.2 组织机构:由公司电梯部负责该项工程施工,由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具体组 织施工。 3.2.3 材料管理:由公司采购部组织采购与供应。

3.2.4 临时用电:三相 380 V 10 KW 临时用电需向土建总承包方申请,同意后方可 使用,并严格

遵守公司制定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

3.2.5 资料管理:每天施工要写施工日志,对当天的 关键过程、特殊过程 ,及时填写 检验检查记

录表。

4 资源配置

为保证工程任务顺利完工, 达到设计质量要求和工程的安全保证, 对人力资源和 资金投入进行系统统筹,确定各项负责人,进行资源配备,具体安排如下:

4.1现场施工负责人及管理任命书

为了保证此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公司制订的《质量

保证手册》及《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对本工程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及管理进行任命:

现场施工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质量检验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焊接质量安全责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配合和执行相关责任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保工程顺利进行。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该负责人有权对其直接处罚。

任命人(企业法人):

年 月曰

4.2电梯施工工程施工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文化程度 职称 操作项目 等级 身份证编号 本工程主要责任

4.3 工程名称 电梯施工需用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明细表 工程编号 需用施工工具明细 序号 工具名称 型号 单位 台 台 台 数量 备注 电焊机 电锤 无齿锯 电钻 把 角磨机 把 焊帽子 需用施工安全防护用品明细 安全帽 绝缘鞋 安全带 安全防护网 施工围栏

4.4 工程名称 施工过程质量、安全防护控制需用测量及检测工具表 工程编号 需用测量及检测工具明细 序号 测量工具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卷尺 钢板尺 角尺 塞尺 水平尺 数字万用表 钳型电流表 拉力计 声级计 照度仪 转速表 绝缘表 接地电阻表 检道尺 激光找道仪 磁力线坠 试电笔

4.5

工程名称 工程需要的材料附件明细

工程编号 需用材料附件明细 序号 材料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5 协调、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卫、消防、成品保护措施

5.1 协调 :进入现场之前,公司的相关部门和业主进行一次意见交谈会,对业主提出的 与工程相关的事

宜进行记录,确定双方的协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和业主约定:施工期 间的每半个月由公司的工程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和工人代表与业 主方面的工程监理、设备主管、管理员和经理,进行一次协调会议,积极向相关人员索 取宝贵意见,对不和各项进行整改,完善不足之处。

5.2 质量控制:质量目标 为行业管理部门检验一次合格率 100%。

为了保证电梯的安装质量,把安装质量控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实行按安装工序进 行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要严格把好安装工序的质量关,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梯的安装质量和运行质量。

5.2.1 安装工序的质量由班组长进行检查,并做好工序的质量检查记录。 5.2.2 重点安装工程的工序质量由项目经理进行检查,并做好工序质量检查记录。

5.2.3 安装工序检查中提出的整改项要限期完成,由项目经理、班组长复查合格后签字 确认。 5.2.4 公司质检部门对工地的安装工序质量进行抽查,对抽查出来的质量问题根据质量 性质进行质量考

核,对安装工序质量好的工地,应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建议,纳入公司 的质量考核内容。

5.2.5 工程部和公司质检部要对重点安装工程进行质量核查和质量跟踪。 5.2.6 安装工序按市建委发行的质量检测报告的内容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5.2.7 安装工序质量检查报告在安装期由班组长保管。整个工程完工后,工序检验报告 要提交给公司质

检部门,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5.2.8 执行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安装完毕后的电梯达到国家标准和本企业工艺要求。 5.3 安全 :电梯安装的安全保证

5.3.1 从事电梯安装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塑封,随身携 带,以便公司安

全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5.3.2 上岗前要经过公司专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有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受训人 签字,公司存档。 5.5.3 根据电梯安装工艺和国家安全规范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使每个员工明白严格 执行安全操作规

章制度的重要性。

5.3.4 施工前,公司将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

5.3.5 坚持每日班前会,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各项记录。总结前一天的工作情况 及安全隐患的处

理措施,布置当天的任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人员就工地存在的 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班组长提出,并提出整改意见。

536设立公司、部门、班组安全员,建立公司三级检查制度,层层把关,相互监督, 对不安全隐患,做到

及时发现,彻底消除,杜绝事故。对执行安全制度不利的要进行处 罚,好的要给予奖励。

537工程完工后对该工地的安全执行情况要进行总结,小组要有书面报告,以便在今 后的工作中解决克服

安全隐患。

5.3.8每天工作要有日志,把当天的工作计划、时间、天气和完成情况记录下来。 5.4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详见《电梯安装工程进度表》

。附表1

按照工程总进度的要求,保证电梯安装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按期交付甲方和政府 部门验收。

5.5环境控制:电梯安装施工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施工过程保证现场及时清扫,施工 完毕将电梯施工现场

彻底清扫干净。

5.6保卫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和井道,加强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临时库房必须保证门

窗齐全,锁具安全可靠,以免发生丢失现象。

5.7消防:施工中坚持动火证制度,现场要配备灭火设备,电气焊作业必须按照安全操 作规程进行,井道和

机房等作业场所禁止吸烟。按现场实际情况和用户要求时,设立一 名专职消防安全员。

5.8拆除旧料(如有)保护措施: 所有旧料按甲方或公司指定地点存放,设立 专管小

组: ______________ 。提倡环保意识和废物在利用的原则。如有故意损坏或丢失,按原 件价值的200%进行赔偿;

5.9新料的保护措施: 新料进入现场必须经过开箱检验,轻拿轻放,清点贴检验标识, 设立专管人员: 。 6主要施工过程描述及技术要求

6.1开箱验收:根据产品合同号及装箱单号,检查电梯随机文件、机械部件、电梯部件、 备品备件等是否齐

全完好并做好记录。

6.3机房、井道预检:根据土建设计图、电梯厂设计图对电梯井道、机房进行检测,确 保符合安装要求。 6.3设备吊装:设备吊装应由专业人员(起重专业操作)进行吊装,如本公司无此能力 和经验者,可以委托

其他有资质的企业来进行施工。

7调整、试验、试运行

7.1单梯检查、试验:电梯的机械、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单体检查合格,已具备运转条 件,静态测试各电路

的静态值,曳引机试运转,制动器及附加制动器的调整。

7.2静载试验:梯级应进行抗弯变形试验。

7.3动载试验:梯级应在其可适用的最大倾斜角(倾斜支承)情况下,与滚轮(不转动)

通轴或短轴(如果有的话)一起进行试验。

7.4功能检查:按GB10060标准进行3000小时无故障连续运行试验。 8检验

电梯施工过程根据国家标准及厂家技术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质量标准进行三级检 验,即班组进行自检,电梯部进行部门检验,质安部进行最终检验,班组对提出的不合 格项限期整改。填写《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9图文资料的收集

在施工过程和开箱中,发现随机文件和图文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其中,不得少于 以下几种文件 序 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资料名称及数量 1 台 2 3 4 5 注 进入现场主要设备与材料进行登记与保存

10 交付过程

工程完工后,需经公司三级检验合格,整理所有工程资料,申报甲方验收,双方在 《工程验收书》上签字,由质安部报行业管理部门验收取证,取证后将竣工资料整理, 向甲方交付,并做好报修和服务工作。

参加评审 人

及资工程编号 员要求工程名称

电梯安装、修理工程施工方案评审记录

1、 符合本公司管理规定部门负责人:

工程师、质量安全检验人员等;

工程部经理、质安部经理、维保部经理、 总

2、 遵循基本条件和客观事实对施工方案进行严格评审,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 不合格或

不符合的后果。 评审内用及基本项目 评审部门及负责任人意见和会签 工程部(维保部)意见: 1、 评审人员对 主要施工方案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执 行标准状况的评 审:施工方案中提 供的技术数据和针 对电梯特性的要 求。 签字: 质安部意见: 年 月 日 2、 评审人员对 签字: 现场技术人员意见: 主要施工人员的资 格和能力评审:此 次的施工人员是否 能够胜任公司卜达 的施工任务,保障 施工质量和安全自 我保护意识。 质量保证工程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 评审人员对 此次施工所用的施 签字: 年 月 日

工工具和安全防护 用品的评审:是否 能够在施工过程中 确保工程质量、正 确使用和佩戴防护 用品。 技术工程师(总工)意见: 签字: 年 月曰 4、 评审人员对 施工的安全措施和 施工质量保证的评 审:施工方案提出 的质量保证措施与 目标、安全保证措 施及管理目标是否 符合公司规定的要 求 放线测量

二 自动扶梯与自动扶梯安装具体方案

第一节技术交底

1、准备工作

运输、吊装扶梯所需料具,钢板S =20, 16号工字钢,道木,©

89X 8滚杠,跳板,

焊条,卷扬机(3t),导链(10t1个,3t以下3个),钢丝绳,绳扣,电锤,电、气焊机

铺设道路

具以及其他常用工具和量具

2、 放线测量

(1) 根据安装图划出扶梯的中心基准线和上下基准线。 (2)

测量扶梯上下承重台的水平距

离和高度,偏差分别为

20mmt和5mm垫上钢垫 板后,

高度差不大于 2mm承重+3应平整结实。

0

(3) 测量基坑尺寸,各处偏差均不大于 mm。

3、 道路铺设

(1) 将扶梯运输线路上的障碍物清除,楼外部分留够 45t吊车倒运空间,楼内清出 宽高均不小于

3m的通道。

(2)

楼外运输线路上的地面填

平压实,轮软的回填土处铺上S

=20mm钢板。

4、 扶梯运输

(1) 用16号工字钢制作长5m宽1.4m的钢排4个(每部扶梯2 个)。将钢排放在 扶梯入楼处,钢排上垫有橡胶板或木方,钢排下垫有滚杠,滚杠下铺跳板。

(2) 用45t吊车倒运扶梯,直到能把扶梯吊到两个钢排上。注意只能用扶梯两头吊 耳作吊点,且受力要均衡。

(3) 在楼内适当位置固定 3t卷扬机。索具经检查合格后通过滑轮牵引钢排将扶梯慢 慢移动到待安装处。扶梯行进过程中,要注意用倒链调整和滚杠调整,使扶梯不跑偏。

5、 扶梯吊装

(1)因无预埋吊钩,所以须在楼顶合适位置打洞,下挂钢丝绳。打洞位置应大致对 准扶梯的上下吊点,

并且需经设计单位确认。钢丝绳须挂在垫有道木的© 50圆钢上。

(2)用卷扬机通过滑轮组将扶梯上端吊起,同时用倒链牵引下端钢排协同跟进。如 卷扬机不能将扶梯上部直接吊装到位,则在上部相应方向另加倒链协同调整。当扶梯上 下部均吊到安装位置的上方后,用 10t

倒链将扶梯下部吊起,撤走钢排滚杠。

( 3)在上下承重台上放置钢垫板。通过调整卷扬机和倒链使扶梯上下部同时下落。 下落过程中要将电源线及时伸进扶梯内,并注意保护电源线不受挤压。

6、安装调整

( 1)在扶梯下落到承重台前,调整扶梯,使之与基准线的平面位置误差不大于 ( 2)扶梯就位后,通过调整扶梯的高速螺丝,使扶梯的水平误差不大于

(3)根据安装图将扶梯附件安装到相应位置上。把电源线压接到相应的配电箱上。

5mm。

1/1000 。

7 驱动装置与转向站的施工技术要求

7. 1机房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有一块 0. 3m,其较小一边的长度不少于 0. 5m的没有任何 固定设备的站

立面积

7. 2 当主驱动装置或制动器装在梯级、 踏板或胶带的载客分支和返回分支之间时在工作

区段应提供一个适当的接近水平的立足平台 于 0. 3m。

,其面积不应小于 0.12m,最小边尺寸不小

7. 3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的前面要有宽度不小于

深度为0. 8m的空间。

0. 5m,

7. 4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以及固定式控制柜(屏)在需要对运动部件进行维修和检

查的地方,应有一个底面积至少为 05mX 0.6m的自由空间的前面要有宽度不小于 深度为0. 8m的空间。

0.5m,

7. 5 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有危险 , 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 , 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 维修工作的驱

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

7. 6 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固定性的.在金属结构内的驱动 机房中的电气照明

装置 , 应为常备的手提行灯。

7. 7分离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每一处应配备一个或多个 2P+PE型电源插座。

7. 8 在驱动主机附近 , 转向站中或控制装置旁 , 应设有一只能切断电电动机、 制动器释放 装置和控制

电路电源的主开关。

该开关应不能切断电源插座或检修及维修所必须的照明电路电源。

7. 9 主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时应可靠锁住或处于“隔离”位置,应在打开活板门后能迅 速而容易地断开。 7. 10 主开关应能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在正常情况下最大电源的电流

7. 11 当暖气装置、扶手照明和梳齿板照明是单独供电时,个相应开关位于主开关旁并 有明显的标志。 7. 12 在驱动和转向站中应设置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运行的停止开关,如果驱 动站已设置了开

关,可不设置停止开关。停止开关的动作应能切断驱动主机电源,并使 工作制动器制动。

7. 13停止开关应为:a)手动的;

b) 具有清晰的,永久性的转换位置标记; c) 符合安全触点的要求。

7.14 如提供手动盘车装置,该装置应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不允许采用曲柄或多孔手 轮。

7. 15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启动 ( 或当启动是自动时, 由一个使用者经过某一点时使 之自动启动,

投入有效运行 ) ,应只能由指定人员才能操作一个或数个开关来实现。开关 可采用:钥匙操作式开关,拆卸式手柄开关,护盖可锁式开关等。该开关不应同时用作 主开关。

7. 16 操纵开关的人员在操作之前应能看到整个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证在操作之前没有人正在使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显识别。

或者应有措施保

运行方向在开关的指示上应能明

7. 17 紧急停止装置应设置在位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人口附近的、

的位置。

明显而易于接近

7. 18对于提升高度超过12m的自动扶梯或使用区段长度超过 40m的自动人行道,应增设 附加急停

装置。

8. 倾斜角和导向部分安装技术要求

8. 1自动扶梯的倾斜角a不应超过30o,当提升高度不超过6m额定速度不超过O.5m/s时, 倾斜角a允

许增至350。

a、 自动扶梯不应超过15m; b、 自动人行道不应超过40m。

8. 2 自动人行道的倾斜角不应超过 12o 。

8. 3 自动扶梯梯级在出入口处应有导向,使其从梳齿板出来的梯级前缘和进入梳齿板梯 级后缘至少应有一段 0. 8m长的水平移动距离。在水平运动段内,两个相邻梯级之间的高 度误差最大允许为 4mm若额

定速度大于O 50m/S或提升高度大于6m,该水平移动距离 应至少为 1. 2m。

8. 4倾斜角大于6o的自动人行道,其上部出入的踏板或胶带在进入梳齿之前或离开梳齿 之后,应至少

有一段0. 4m长,最大倾角为6o的运行距离。

8.5 对踏板式自动人行道, 离开梳齿的踏板前缘和进入梳齿的踏板后缘, 至少应有 0.4m 以上的一段

不改变角度的距离。

9 相邻区域的技术要求

9.1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及其周边, 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和适当的照明。 室内或室外自动

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人口处的光照度分别至少为

50Lx 或 15Lx。

该畅通区的宽

9.2 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出入口应有充分畅通的区域以容纳乘客。

度至少等于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距离,其纵深尺寸至少为 手带中心距的两倍以上,则其纵深尺寸允许减少至

2. 5m=如果该区宽度增至扶

2m。

2.3m。

9.3 自动扶梯的梯级或自动人行道的踏板或胶带上空,垂直净高度不应小于

9.4 如果建筑物的障碍会引起人员伤害时,则应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特别是在与楼板 交叉处以及各交

叉设置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之间,应在外盖板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 边缘的垂直防碰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

于0. 5m的除外)。

0. 3m(扶手带中心线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不小

9.5 扶手带外缘与墙壁或其他障碍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小于 9.6 对相互邻*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扶手带的外缘间距离至少为 9.7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 10 扶手装置和围裙板

80mm。 120mm。 8mm。

10.1 扶手装置应没有任何部位可供人员站立;应采取措施阻止人们翻越扶手装置,以 免除跌落的危险。 10.2 朝向梯级、踏板或胶带一侧扶手装置部分应是光滑的。其压条或镶条的装设方向 与运行方向不一

致时,其凸出高度不应超过

3mm应坚固且具有园角或倒角的边缘。围裙

板与护壁板之间的连接处的结构应使钩绊的危险降至极小。

10. 3护壁板之间的空隙不应大于 4mm其边缘应呈园角或倒角状。 10. 4 允许采用玻璃做成护壁板,护壁板应是单层安全玻璃

应小于 6mm。

( 钢化玻璃 ) ,玻璃的厚度不

10.5 围裙板应是十分坚固、平滑、且是对接缝的。但是,对于长距离的自动人行道, 在其跨越建筑伸

缩缝部位的围裙板的接缝可采取其他特殊连接方法来替代对接缝。

4.6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围裙板设置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两侧,任何一侧的水平

间隙不应大于4mm在两侧对称位置处测得的间隙总和不应大于

7mm如果自动人行道的

围裙板设置在踏板或胶带之上时,则踏板表面与围裙板下端间所测得的垂直间隙不应超 过4mm踏板或胶带的横向摆动不允许踏板或胶带的侧边与围裙板垂直投影间产生间隙。 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应至少为 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6mm间隙不应超过4mm梳齿板梳齿或踏

10.7 梳齿板或其支撑结构应为可调式的,以保证正确啮合。梳齿板应易于更换。

10.8 在扶手带入口处应设手指和手的保护装置,并应装设一个使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 道自动停止运行

的开关,且灵活可靠。

11 安全装置安装技术要求

11.1 如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间,且产生损坏梯级、踏板、胶带或 梳齿板支撑结构

的危险时,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停止运行。

11.2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配备速度限制装置,使其在速度超过额定速度

前自动停车,同时切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电源。 胶带间的驱动是非摩擦性的连接,并且转差率不超过

1. 2倍之

(如果交流电动机与梯级、踏板或 10%的除外 ) 。

11.3 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个装置,使其在梯级,踏板或胶带改变规 定运行方向时,

自动停止运行。

11.4 直接驱动梯级、踏板或胶带的元件 (如:链条或齿条 )的断裂或过分伸长,自动扶 梯或自动人

行道应自动停止运行。

11.5 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 (无意性 )缩短。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自动停 止运行。 11.6 梯级或踏板任何位置下陷能使保护装置动作,并能保证下陷的梯级或踏板不能到 达梳齿相交线。 12 检修装置安装技术要求

12.1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置检修控制装置,

检修控制装置的电缆长度至少为 3m。

12.2 在驱动站和转向站内至少应提供一个用于便携式控制装置连接的检修插座,检修 插座的设置应能

使检修控制装置到达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任何位置。

12.3 控制装置的操作元件应能防止发生意外动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只允许在操 作元件用手长期

按压时间内运转。

12.4 每个检修控制装置应配置一个停止开关, 停止开关一旦动作就应保持在断开位置。

12.5 开关的指示装置上应有明显识别运行方向的标记。

121.6 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不起作用。所有检修插座应这样 设置:即当连接

一个以上的检修控制装置时,或者都不起作用。或者需要同时都启动才 能起作用。安全开关和安全电路应仍起作用。

13 附加制动器安装技术要求

13.1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 自动扶梯或倾斜式自动人行道应设置一只或多只附加制动 器,该制动器

直接作用于梯级、 踏板或胶带驱动系统的非摩擦元件上 ( 单根链条不能认为 是一个非摩擦元件 ) :

a .工作制动器和梯级、踏板或胶带驱动轮之间不是用轴、齿轮、多排链条、两根或 两根以上的单根链

条连接的;'

b .工作制动器不是机一电式制动器; c .提升高度超过 6m。

附加制动器应为机械式的 ( 利用摩擦原理 ) 。

14 自动、启动和停止功能的调试

14.1 由于使用者的经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在该使用者走到梳齿 相交线之前启动

运行:

a .光束: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 1. 3m外卜;

1. 8m处,沿运行方向的触点踏

b.触点踏垫:其外缘应设置在梳齿相交线之前至少

垫长度至少为0.85m施加在其表面为25cmf的任何点上的载荷达150N之前就应作出响应。

14. 2 在由使用者通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上,如果使用者从与预定运 行方向相反的方向

进入时,那么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仍应按预先确定的方向启动,运 行时间应不少于 10s。

14. 3控制系统应能使由使用者通过而自动启动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经过一段足够的 时间(至少为

预期乘客输送时间再加上 10s) 才能自动停止运行。

15标志

15. 1在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入口处应设置使用须知的标牌,标牌须包括以下内容: a •必须紧拉住小孩; b .宠物必须被抱住;

c .站立时面朝运行方向,脚须离开梯级边缘; d .握住扶手带。

这些使用须知,应尽可能用象形图表示。

15. 2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

15. 3紧急停止装置应涂成红色,并在此装置上或紧靠它的地方标上“停止“字样。

15. 4如果备有手动盘车装置,那么在其附近应备有使用说明,并且应明确地标明自动 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的运行方向。

15. 5若为自动启动式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则应配备一个清晰可见的信号系统,以 便向乘客指明自动

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是否可供使用及其运行方向。

16运行检查

16.1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梯级、踏板或胶带沿运行方向空载时所测的速度与额定 速度之间的最大

允许偏差为土 5%

16.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相对于梯级、踏板或胶带的速度允差为 16.3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制停距离:

a.空载和有载向下运仃的自动扶 梯 额定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 — +2%

b.空载和有载水平运仃或有载向下运仃 的自动人行道 额定速度 制停距离范围 0. 50m/s 0. 65m/s 0. 75m/s 0. 20〜1 . 00m 0. 30〜1 . 30m 0. 35〜1 . 50m 0. 50m/s 0. 65m/s 0. 75m/s 0. 90m/s 0. 20〜1. 00m 0. 30〜1. 30m 0. 35〜1. 50m 0. 40〜1. 70m 17 成品保护

17.1 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各受力点要均匀受力,防止扭曲变形。 17.2 运输和吊装中,要注意保护玻璃扶手,以免受损坏。

17.3 拆除滑轮、卡环等索具时,要慢慢斜放到扶梯旁边,不能让其自由落下或自由摆动 撞坏扶梯。 17.4 安装完毕,要做适当围护,以免土建装修时碰伤扶梯。 18 注意事项

18.1 扶梯运输吊装,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并统一指挥,协高速完成。 18.2 扶梯在进楼前就应调整好方向,该工程扶梯下端先进楼。 18.3 吊装索具须严格检查,发现有损坏现象不能使用。

18.4 基坑尺寸须准确测量,就位时须上下部平行下落,防止扶梯被卡住。

第二节 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安全交底有安全员和现场施工人员共同拟订与实施;

2、施工前必须做好施工计划和安全设备检查。作到文明和规范施工反对违章作业, 遵守甲乙双方

关于安全和防火制度。每天上班前,班组长应进行上岗前安全交流会议并 做签到记录;

3、所有进入现场施工人员要穿工作服、 安全鞋及带安全帽, 空中作业要佩带安全带, 严禁酒后

作业、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4、有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上岗证件上岗(项目经理、电工、电气焊工、钳工等) 严禁无证上岗操

作和指挥;

5、现场施工用电(或临时电源箱)必须是三相五线制,三级漏电保护。在施工中用 照明电源电压

必须低于 36V 安全电压;

6、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工具前,须检查低压变压器、移动电器金属外壳及插头是否 有效接地、是

否漏电和破损。经检验无误后方可使用,对有缺陷和外壳漏电的导线、导 线裸漏和绝缘损坏的电器,严禁使用;

7、在使用起重设备时,应先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并做好记录(起重设备使用前检查 表),认真检

查关键部位如链条、销子等是否正常,钢丝绳套是否断丝、绳卡头、钩子是 否可靠,起重葫芦的公称载荷是否大于起重工作重量;

8、起重时严禁超载使用起重设备,在使用设备中,如发现葫芦的链条拉不动时,不 要硬拉,应查

原因排故障,方可继续操作,长距离操作要有对讲设施,操作人员躲开重 物斜拉角。起重绳套完全吃力(或离地面 可靠性;

50— 100MM时,应重新检查所有起重部件的

9、 施工现场要有安全警告标志。施工要有警告围栏防坠落设施。对施工的设备要有 明显标志,

电源开关有警告标志。必要时应有人看守;

10、 作业时,要设立隔离网。施工人员精力必须高度集中,上下应密切联系合呼应, 严禁上下抛

投物件和工具。

11 、清洗设备时,应使用非挥发性制剂或煤油,不准使用汽油等易挥发性制剂;

12、 在从事有明火作业前,一定要向建设单位申请动火证,批准后方可施工。现场 要有灭火器材

和专人看守,工作场地要清洁,要远离一切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完毕后, 严格检查现场,消灭一切火种;

13、 调试前,应将无用设备和零部件取出,检查安全开关的可靠性,封堵无用孔洞, 及时发现问

题即使解决;

14、 试车时,工作人员除应有的安全保护设施外, ,防止剪切并注意以下三点: A、 要防止电

梯突然启动的措施; B、要与电梯调试密切联系,没有通知,不得擅自启动; C、 电梯运行时, 工作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并做好应付突然情况准备;

15、 在调试过程中,现场人员必须服从调试技术员的指挥,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 通断点和启动

电梯;

16、 离开底坑机房时,电源控制柜必需上锁或上牌(

关好底坑盖板或有专人看守。

“禁止合闸”字样) 。离开底坑 时,

技术、安全交底会签表 交底人签字: 年 月曰 姓名 操作类别 日期 施 工 人 员 签 字 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安装、修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表

工程名称:

计划 工工程地址:

1 1 1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2 3 3 3 3 3 3 3 3 3 3 4 时(天) 施工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1 2 3 4 5 6 7 8 9 0 项目 计划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曰 实际工期: 年 月 日---- 年 月曰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 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 提高监 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 ,制定 本规程。

第二条 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 (以下简称检验机构) 开展自动 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 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 安装 ,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 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 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 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 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 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 《自动扶梯和自动 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 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

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 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检验人员实 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 ,可按 照国家有关标准

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或者继续检 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 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 明原因。

第六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 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 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 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 从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的检验、 定期检验的单 位,至少应当配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 (附录取,以下简称《必备依器设备表》 )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 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 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 期内。

第八条 实施现场检验时应具备下列检验条件:

(一)环境空气温度、湿度应保持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正常 运行所允许的范围内;

(二)电网输入电压力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 ±7%的 范围内; (三)环境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四)检验现场(主要指驱动站和转向站)应整治,不应有与自 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施, 相关现场应放置表明正 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第九条 检验人员必须按照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 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的要求,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 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后, 方可从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监督检验工 作。现场检验至少由 2

名具有电梯检验员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并必 须配戴检验人员资格证胸卡。

第十条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受检单位及安装、改造(大修) 和维修保养等相关单位, 应向检验机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并安排相 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第十一条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项目, 不得少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报告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 行道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附录 3,以下简称《检验报告》 )所列 项目,具体检验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应当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 道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附录 2,以下简称《检验内容与方法》) 的规定实施。

实施定期检验时, 相应《检验报告》 项目编号中注有 “△”的项目, 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 GB16899-1997) 实施之日( 1998 年 2 月 1 日)为界确定是否检验:实施之日前出厂 的设备,相应项目不检验,按 “无此项 ”处理,鼓励使用单位整改设备 达到相应规定要求; 实施之日后出厂的设备, 相应项目必须按规定进 行检验。

第十二条 现场检验过程中, 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详细记录。 现场 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中,应当详细记录各个项目的检 验情况及检验结果。 原始记录表格由检验机构统一制定, 在本单位正 式发布使用。

第十三条 原始记录表不得少于 《检验内容与方法》规定的内 容,且应方便现场操作记录和《检验报告》的填写,个别项目应另列 表格或附图以方便现场记录。

第十四条 原始记录中可使用统一规定的简单标记,表明 “合 格”、“不合格”、“无此项 ”等。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 据;无测试数

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 可以简单的文字说明现场 检验状况;遇特殊情况,可填写 因……(原因)未检” 待检” 见 附页”等。

第十五条 原始记录必须有检验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 并应当有 校核人员的校核签字。

第十六条 完成检验工作后,检验机构必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 根据原始记录中的数据和结果, 填写并向受检单位出具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 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结论页必须有检验、 审核、批准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机构的检验专用章或公章。

第十七条 《检验报告》中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 ,应在 “检验结 果”一栏中填写实测或经统计、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无测试数据要求 但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 ,可在“检验结果 ”一栏中简要说明;既无测试 数据又无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 ,可在 “检验结果 ”一栏中填写 “符合 ”、

“/ 无”此(项 )或“不符合 ”。“结论”一栏中只得填写 “合格”、“不合格 ”、“/ (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第十八条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合格的 判定条件为: (一)重要项目(相应《检验报告》中注有 “*”的项目,下同) 全部合格, 一般项目(相应《检验报告》 中未注有 “*”的项目,下同) 不合格不超过 3 项(含 3 项)且满足本条第 2 款要求时,可以判定为 合格。

(二)对上款条件中不合格但未超过允许项数的一般项目,检验 机构应当出具整改通知单, 提出整改要求。 只有在整改完成并经检验 人员确认合格后, 或者在使用单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并在 整改情况报告上签署了监护使用的意见后,方可出具结论为

“合格 ”

或 “复检合格 ”的《检验报告》。

凡不合格项超过合格判定条件的,均判定为 “不合格 ”或“复检不 合格”并出具相应结论的《检验报告》 。对判定为 “不合格 ”或“复检不 合格 ”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施工或使用单位修理后可申请复检。

第十九条 《检验报告》只允许使用 “合格”、“不合格 ”、“复检 合格”、“复检不合格 ”等 4 种检验结论。其填写条件分别为:

(一)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检 验结论填写 “合格 ”;

(二)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检验结论填写 “不合格 ”;

(三)复检后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 道,检验结论填写 “复检合格 ”;

(四)复检后仍不满足第十八条合格判定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 人行道,检验结论填写 “复检不合格 ”。

第二十条 判定为 “不合格 ”或“复检不合格 ”的自动扶梯和自动 人行道,检验机构应将检验结果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便及时采取安全监察措施。

第二十一条 现场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配备和穿戴检验作业必 需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 检验机构必须对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因检验工作失 误造成事故或违反本规程规定的, 将按照《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 监察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检验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程自 2003年 2 月 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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