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本条例。
第一章 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一)主席 (二)副主席
(三)纪检部、劳卫部、体育部、学习部、生活部、寝管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四)组织原则:学生会的各级干部应该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及时请示和汇报工作。 二、学生会干部工作职责 (一)主席
1、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研究决定学生会建设、改革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大问题
3、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定期做好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并向上级汇报,并负责定期监检查各部工作的开展情况
4、定期召开部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布置工作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 副主席
1、协助主席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主席安排的任务,当主席不在时由副主席执行职责 2、参与制定学生会整体计划及有关工作报告
3、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并监督检查会议决定执行的情况 (三)各部部长
1、在学生会主席的领导下,对本部承担的具体活动负责 2、起草本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向上级汇报
3、不定期召开本部门交流会议,加强部门里各干事之间的联系,为相互之间的合作打下基础 4、负责本部门干事的培养和考核制度
第二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主席团 (二)各部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主席团
(三)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
第三章 会议制度
1、每月月底召开一次部长会议,会议上各部长向主席汇报近期工作情况,讨论学生会近期工作方向、任务,处理应急事件等
2、全体学生会干部大会由全部学生会干部参加,就重大活动、决策进行公示,同时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每次收假来召开一次
3、各部长会议由各部长召开,主要是部里各干事之间的交流,不定期召开
4、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回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各部部长请假,并将请假条交与主席团。
桃江县职业中专2015-2016届《学生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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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①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个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②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③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10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8分以上为合格,6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③警告方式:每次扣分予以存档,并且每次警告由主席团商议出面书面警告书,并由主席团签字!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校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学生会工作要求,制度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①、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扣3分
②、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扣1~2分 ③、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扣1~2分
2、认真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①、每次开会必须带工作证,本子,笔。没带者扣1分 ②、缺席一次 扣2分
③、会议精神未传达或末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④、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
3、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4~6分 4、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汇报的扣4分 5、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4~6分 6、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①、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②、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3分 ③、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2、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3-5分,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4)未经部长擅自工作者视情况扣3-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于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六)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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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人表现
1:服从组织安排,不存在消极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安排的工作不敷衍应付。
2:如果多人向上反映该成员有不良行为,不利于学生会的发展,不利于会内的团结,先接受主管人员谈话,如无改正,给予劝其退会惩罚。
3:工作中不得徇私舞弊败坏学生会形象。首次给予警告处分,多次出现该情况,给予劝其退会处分。 4:不违反“校风校纪”,违反者除接受学校处分外,到校后,首先写一份“情况说明”,交与主席团,然后视其情况轻重,酌情给予处分。
5:不顶撞主席团或上级负责人,凡多次出言攻击其他成员,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劝其退会。 6: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带工作卡,以代表成员身份
第五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3分加入下学期奖评
(2)惩罚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①、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②、面对学生会学长、学姐、老师经多次提醒不礼貌者 ③、开会不认真者
④、开会讲小话,打乱开会次序和纪律
⑤、违反学校学纪学规(染发、烫发、佩戴首饰、耳环、穿拖鞋、逃课等) 2、凡出现以下情况者予以辞退:
①、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②、言行严重败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③、多次严重打乱开会次序和纪律
④、严重违反学校校纪校规(谈恋爱、抽烟、打架斗殴等)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②、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③、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学长、学姐、部长、主席团成员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桃江县职业中专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要制度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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