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销售机构 产品类型 财富人民币理财计划债券系列1-3期产品说明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适用客户类别 符合资格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 财富债券第1期:70天 产品期限 财富债券第2期:90天 财富债券第3期:135天 认购日期 2009年11月 个人客户认缴金额不低于RMB50000元;以RMB1000元的整数倍增加认缴金申购金额 额; 机构客户认缴金额不低于RMB1000000元;以RMB10000元的整数倍增加认缴金额 财富债券第1期:2.1%(费后) 预期年化收益率 财富债券第2期:2.2%(费后) 财富债券第3期:2.3%(费后) 费用说明 托管费0.08%,支付完投资者收益和托管费后的超额部分为我行管理费。 70%的资金配臵于高流动性的低风险及无风险债券产品,另外30%的资产配测算依据 臵于短期融资券、同业存款、信托计划等资产,取得的年利率 (扣除管理费后) 能超过3个月定期存款的年化收益率。扣除我行理财管理、托管费用,产品到期后客户预期可获得年化收益率分别约为2.1%、2.2%、2.3%。 本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司)投资范围 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同业存款、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银行理财产品、银行承兑汇票、回购等。 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低、预期收益率适中,适合于流动性要求强、追求稳健收益的投资者。 1. 理财期结束公布实际收益率。 计息方式 2. 计算方式:收益=理财产品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理财资金实际存续天数/365 本金及收益返还 本金和收益将在到期5个工作日内入账(遇节假日顺延) 不超过20亿元(如果募集期内未达到计划募集总额,银行有权提前终止募计划募集总额 集计划并返还客户资金,并保留延长本产品募集期限的权利,可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如募集期内提前达到计划募集金额,银行有权提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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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并提前成立产品和起息,届时将采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 质押条款 无,不可质押 信息披露方式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过网站、网点等渠道公布有关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 1. 银行有权终止本理财产品。 银行终止条款 2. 银行若终止本产品,将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并于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 税收 理财产品收益个人所得税由客户自行办理缴纳事宜,银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1.低风险产品,资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公产品特点 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同业存款、优质企业信托融资项目、银行理财产品、银行承兑汇票、回购等,可以获得低风险的稳健收益。 2.我行负责账户监管、投资决策,确保资产合法合规运作。 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项目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本产品投资于债券等品种,当投资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时,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组合市值下跌的风险;产品存续期间,若其他投资品收益上升,投资者将损失收益提高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预期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2.信用风险。若基础资产发行人不能如期兑付本息,或回购融资人、信托风险揭示 融资项目借款人等交易对手发生违约,投资本金及收益可能遭受损失。 3.流动性风险。指发生大规模赎回时及市场出现极端情况下的市场流动性问题,投资组合的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因资产变现而导致的额外资金成本增加的风险。 4.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而导致的风险。 5.其它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交易所系统性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投资计划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投资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投资计划的资产本金和收益安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对本说明书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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