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析
本文在对新旧农保制度进行对比的基础上,分析了山东省新农保制度试行情况及特点,提出了完善新农保制度的对策建议。要加大新农保制度的宣传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建立新农保基金的有效管理与保值增值有效机制;建立适合农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帮扶困难群众力度。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
标签: 山东省;农村;新农保;养老金;补贴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惠农。所谓“新”,是相对于之前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而言。在取消了农业税,实施农业直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措施后,又一国家重大倾斜。山东省近年来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卓有成效,但农村老年人仍然面临着经济供养、医疗健康、精神抚慰等诸多难题。如何促进完善的社会养老体系的形成,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全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课题。
一、新旧农保制度对比
新农保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方面,养老待遇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方式,由国家财政来全额支付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另一方面,将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筹资方法较为合理,农民缴费可获得地方财政的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筹资结构和支付结构两个方面。过去的老农保是农民自身储蓄的方式,而新农保则体现了多种方式相融合的筹资方式,突出了补贴的作用;新农保制度下,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彻底改变旧老农保个人账户完全积累的模式。新农保的基金与个人账户实行的是分账管理方式,新农保基金已纳入了财政部门的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保证了专款专用。
二、山东省新农保制度试行情况分析
1、山东省实施新农保制度过程中值得借鉴的优点
(1)缴费设计合理。新农保的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构成。明确规定将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由区县、乡级两级承担。这一方式保证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的来源,同时也提高了农民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动机发生变化。据有关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有48%的农民认为新农保制度合理,国家和对农民通过养老保险进行补贴减轻了农民的负担。44%的参保对象参与新农保的重要原因是可以享受到补贴。
(2)确定最低缴费标准。山东省实施新农保制度,对农民规定了最低的缴费标准,原则上不能低于各地农民最低生活标准水平。强化了养老保险的保障性的同时也与旧农保形成鲜明对比。
(3)实施市场化运作。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国家、商业保险机构和农村生活居民紧密结合,使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得以解决。山东省莱芜托保险公司进行日常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取和管理、保值及增值和养老保险金的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市场化操作,实现农民、和保险公司的“三赢”局面。
(4)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山东省在新农保的实施过程中各地成立了专管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的负责人,成立领导小组,单设审计监督办公室
和综合办公室,专门制定,并进行解释和协调,对农民养老基金的管理和养老金发放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发放及时。
2、山东省实施新农保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1)缺乏有效的宣传。农村居民一般对新农保制度缺乏了解,大多数人仅仅是知道,选择此制度因为没有其他方式可选,没有其他形式的养老保障;村民普遍认为,更具公信力,尤其是相比较于商业保险。所以,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只有通过有效的传播方式,才能让更多人理解新农保,以更好为村民服务。
(2)保障水平偏低。65周岁以上的参保老人每月能得到的保障金为30元,虽然保障水平会随着物价上涨适当调整,但总体保障水平仍偏低。就目前农村居民实际生活水准而言,每月30元起不了什么作用,不能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问题。
(3)领取人年龄过大。新农保制度规定,参保村民65周岁以上才能领取养老金。而农村的实际情况是,农村的居民(由其是女性)50周岁之后基本不再从事体力劳动,这样出现保障的“盲区”,从50周岁到65周岁之间的15年中无任何形式的保障,这是新农保制度考虑不够充分的地方。
(4)管理制度不完善。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在管理和实施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漏洞和问题。新农保的统筹单位是县、市、区,但在具体管辖单位中,普遍存在着缺乏管理人才,没有有效的管理手段等问题。新农保资金的保值增值,对于投资运营缺乏统一规划和规范,基金投资杂乱无章,不能有效地实现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
三、完善新农保制度的对策建议 1、加大新农保制度的宣传力度
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台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由专人负责到农村入户宣传,解释,也可以解决农民没有途径去了解新制度的问题。各农村地区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进行宣传,比如广播、宣传栏等,让新农保制度真正深入人心,使农民理解此项惠民,在内心里真正接受这项。把党的好落到实处。
2、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在新农保制度建设中的责任,以保障农民权益为前提,利用制度进行刚性约束。
3、为新农保基金的有效管理与保值增值建立有效机制 随着新农保覆盖面的扩大,基金结余金额会日益增多,有效的管理方式与保值增值机制需要建立。可以按以下思路展开:首先,建立省、市(县)两级政事分开管理,行政单位仅制定,事业单位仅负责管理基金。养老基金则由省、市(县)共同管理,县(市)负责基金收缴、发放,省级负责辖区范围内的基金管理;其次,拓宽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渠道,抓紧出台,以保证基金的保值、增值。部门可以考虑利率优惠或发行专项基金优惠债券,也可以考虑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重视基金监管,监督机制实行开放式,外部监督部门由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基金管理部门定期向相关提交基金管理情况报告。
4、建立适合农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照料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依托家庭和社区的养老设施,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体系。对各级已经在乡镇村建立的养老机构,必须明确养老机构的法人地位,使其具有正常的组织功能。同时结合各地实际,鼓励农村集体组织、社会力量在农村利用弃之不用的农场房屋、仓库、厂房等改设养老机构,以较低的收费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5、帮扶困难群众
虽然新农保筹资标准不高,但仍有部分特困群众无缴费能力,这就需要和社会伸出援手,帮助弱势群体,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参保筹资难的问题。
总之,要通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实施,为农村老人撑开一把制度的保护伞。真正让农村的老年人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生活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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