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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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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院药剂科的管理工作,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医院药剂科是医院的紧要部门,负责管理药品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等工作,同时要乐观参加临床用药引导和药学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剂科的全体工作人员,包含职责范围内的临床药师、药房管理员、药库管理员等。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医院药剂科的职责包含药品采购、药品储存、药品配送、药品使用监督、临床用药引导和药学服务等。

第五条 药剂科负责统一采购医院所需的药品和药品设备,确保药

品的质量、供应和合理价格,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 第六条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储存工作,包含建立健全药品库房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存储环境符合要求,药品保管期限得到掌控。 第七条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配送工作,确保药品定时、按量、按质送达各临床科室,并建立配送记录和质量追溯体系。

第 药剂科负责药品的使用监督工作,包含订立合理的药品使用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的合理使用和滥用行为的监督。 第九条 药剂科负责供应临床用药引导和药学服务,包含为医务人员供应药品的合理使用看法和咨询,供应患者用药引导和药物信息服务等。

第十条 药剂科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药品使用情况和药剂科工作的相关数据,为医院临床用药决策供应依据,并及时报表上级相关部门。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 医院药剂科应依照临床科室的需求,完成药品的采购计划,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和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医院药剂科应建立领用制度,确保临床科室按需领取药品,并在领用时核对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 医院药剂科应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将近效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报废处理,并及时增补库存,以确保药品的供应充分。

第十四条 医院药剂科应依据临床科室的药品需求,及时发放药品,确保药品的定时送达,并建立配送记录和质量追溯体系。

第十五条 医院药剂科应建立药品使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药品使

用的检查和审核,发现不合理使用和滥用行为,及时进行矫正和处理。 第十六条 医院药剂科应定期为医务人员供应临床用药引导和药学科普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药品知识水平和合理用药意识。 第十七条 医院药剂科应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协作,供应及时、准确的药物信息咨询和药物治疗方案的订立,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有效。

第十 医院药剂科应建立健全药品使用情况和工作报表的统计与分析制度,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并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分析。

第四章 质量管理

第十九条 医院药剂科应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条 医院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入库检验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

行检验和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使用,不合格的药品要及时退货。 第二十一条 医院药剂科应建立药品库房温湿度监测制度,对药品库房的温湿度进行定期检测和记录,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第二十二条 医院药剂科应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对使用的药品进行标识和追溯,做到药品的来源可查、去向可控,并及时报告药品不良事件。

第二十三条 医院药剂科应定期进行药品的盘点和核对,确保药品的库存与账面数据全都,并有健全的制度掌控和内部审核。 第二十四条 医院药剂科应建立不良药品的监测和处理制度,发现不良药品要立刻停止使用,并做好报告和处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章 惩罚与嘉奖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违反药剂科管理制度的人员,药剂科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包含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药剂科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药剂科将予以表扬和嘉奖,包含荣誉称呼、奖金、晋升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依据实际情况,由医院药剂科依据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 医院药剂科在执行本管理制度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和困难,可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寻求帮助和解决。

第二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药剂科全部,如有未尽事宜,可进行增补解释。

第三十条 本管理制度经医院药剂科负责人签署后正式生效,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广泛宣传和推行。

注:本管理制度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均以国家和上级相关部门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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