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核方法:加油站经理负责对加油站员工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督察内容主要从员工岗位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日常安全活动参加情况、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岗位操作情况,年终考核实行评分制,由站经理对各岗位员工按照公司下发的评分表进行打分并报公司进行汇总。 (2) 考核内容
a. 岗位《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书》中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b. 日常操作有无违反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日常安全操作执行情况。
c. 设备运转状况。指岗位员工属地区域内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d. 安全保障状况。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e.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 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 奖励标准为: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一般违章登记积分台账,并视情节处罚50~100元,严重违章给予警告、严重井盖、记过、记大过等行政处罚,并视情节处100~500元罚款,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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