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泸县县域道路照明工程(花园干道、G321国道)
施工单位:重庆博众水电建设有限公司泸县项目部
分项工程名称:管网、大、小过街、人行道、车行道恢复,灯基部分。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一.安全
1.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反光背心、安全帽,绝不允许穿拖鞋和光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2. 在施工的区域范围内设立警示标志、警戒线、设立安全反光锥筒、立警示牌。
3. 沟槽、基础的渣土必须放置在人行道上,绝不允许堆放在公路上面,并及时清运渣土,尽量做到边开挖、边恢复(如示意图)
4. 当天未完成的沟槽、基础、过街需放置反光锥筒和拉警戒线。
二.技术
1.按图施工(附施工图加施工程序图)
2.每一道工序完工后必须报项目部,请业主、监理、四联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
3.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随时接受监理、四联、业主、项目部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及时整改他们提出的问题。如拒绝接受或整改不彻底的将受到相关的处罚。
4.人行道的恢复必须达到原人行道板为准,回填泥土的夯实、垫层实贴、人行道板的平整、对花吻合、浆缝达标。
5.车行道恢复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恢复,用C15、C30混凝土分别回填,回填后铺上钢
板进行保护。
6.手孔井与灯杆平面布置及管道敷设大样图
三.施工程序
放线打点→放置安全警示→(验收合格后)开挖沟槽基础→(验收合格后)垫层→(验收合格后)地笼放置、波纹管、波钢管、扁铁预埋→(验收合格后)浇混凝土、回填夯实→(验收合格后)恢复人行道板→(进入基础验收)吊装。
交 底 人:
接受交底人:
监理方单位:
四联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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