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 第13卷第4期 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Xi氢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 f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Aug.2010 V0】.13 No.4 管窥隋唐时期的收继婚俗 屈蓉蓉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 西安710062) 摘要:收继婚是一种比较奇异的婚俗,因其与封建礼教相违背,被视为乱伦而遭历代王朝所禁,但在隋唐民族融合 文化开放的大背景下,收继婚现象也普遍存在于汉文化繁荣的中原地区。简述了对收继婚的研究现状,并在前人研究成 果的基础上阐述了隋唐时期边疆地区以及中原地区的收继婚状况,从少数民族所处的社会经济条件、确保宗种财产延续 以及隋唐时期文化回流三方面浅析了收继婚在隋唐时期继续延续进而发展到中原地区的原因。 关键词:隋唐;收继婚;蒸报;原因 中图分类号:K24 文章编号:1008—777X(2010)04—0032—03 文献标识码:A 在古代婚俗中,存在着一种看起来奇特的而又 极为普遍的婚姻形态——收继婚俗。这种婚姻形式 笔者立足于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侧重于隋 唐这个民族融合、社会开放、文化兼容的时代背景 下,在汉人胡风、胡人汉化的氛围中,对收继婚制的 发展态势及其存在原因做了浅显探讨。 可以看作是原始社会的遗风,进入奴隶社会以及封 建社会以后仍旧保留下来,尤其在西北游牧民族中 极为常见。从这种婚俗的流行情况来看,不仅与少 二、隋唐时期的收继婚现象 收继婚是一种寡妇内嫁制的婚姻形态,又称 数民族婚姻史有关,而且与少数民族的一些社会制 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如赡养制度、宗族继承制度、财 “蒸报婚”、“转房婚”。收继婚中收取者可以是同 辈,也可以是长辈。古代把子纳庶母为妻称为 “蒸”,叔伯死子纳婶母称为“报”,这种属于长辈的 产继承制度等等,其作用不可忽视,但因与封建礼教 相违背引起世人的争议,也成为许多学者深入研究 的一种婚俗问题。 一收继婚;兄死,弟娶寡嫂,或弟死,兄纳弟妇,这种婚 俗即为同辈间的收继婚,民间亦称之为“转房婚”。 、研究动态 收继婚俗作为婚姻形态的一种,引起了以民俗 方面为主的学者的关注。主要见于《中国民俗史 (隋唐卷)》《中国风俗通史(隋唐五代卷)》中有关 婚姻风俗的内容中。相关著作还有陈鹏《中国婚姻 唐代修撰的《周书》记叙突厥婚俗称:“父兄伯叔死 者,子弟及侄等妻其后母、世叔母及嫂”_1j( ”就是 对这种婚俗的形象描述。 1.隋唐以前的收继婚现象 史稿》,陈顾远《中国古代婚姻史——收继婚》,高凯 《中国古代婚姻问题的由来及其研究综述》,李衡眉 《中国古代婚姻史论集》等等。 由于收继婚现象多存在于少数民族婚俗中,因 而有关收继婚俗的论文也多侧重于对少数民族的探 收继婚俗作为母系氏族的遗风一直延续下来。 春秋时期,天子诸侯乱伦之事常记于史册,如《左 传》桓公十六年说:“出,卫宣公蒸于夷姜,生急子, 属诸右公子”。l2I( ’秦汉时期,在游牧民族中就更 为常见了。匈奴、乌孙等民族均有此俗。《汉书- 匈奴列传》中载“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 讨。如武沐、王希隆《对乌孙收继婚制的在认识》、 武沐《对匈奴收继婚制的再探讨》、田旺杰《中国古 代收继婚探讨》等等。 收稿日期:2010—05—16 妻之”。[31(P3743)《汉书·乌孙传》中也有相关记载。 “汉元封中,遣江都建王女细君为公主,以妻(昆莫) 作者简介:屈蓉蓉(1985一),女,山西兴县人,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32· 焉”,后“昆莫年老,欲使其孙岑陬尚公主”,公主不 族间大融合,文化上兼容并蓄,人们思想开放。收继 婚现象也普遍出现于中原地区,尤其是在宫廷更为 常见。虽然因为与封建礼教相违悖而引起一些争 议,但在当时汉人胡风、胡人汉化的社会氛围中,少 数民族的一些风俗文化也流人中原,渐被汉人接受。 如隋文帝宣化夫人陈氏姿貌双全,文帝死后被 炀帝所蒸,后有正式召入宫中。在她死后,炀帝还作 《神伤赋》哀悼。此外,文帝荣华夫人蔡氏“亦为炀 帝所蒸” 川 。) 听,上书言状,天子报日:“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 胡。岑陬遂妻公主”。“公主死,汉复以楚王戊之孙 解忧为公主,妻岑陬”。岑陬死后,国兴季父大禄子 翁归靡立,“复尚楚主解忧”。翁归靡死,岑陬子泥 靡立,号狂王,“狂王复尚解忧”。[ ]‘ 卿-。 ’可见, 收继婚在西北地区极为普遍,而且作为其婚姻习俗, 他们并不认为收继后母、寡嫂、弟妇有何不妥。但收 继婚俗与汉文化中封建礼教相悖,认为他们“无冠 带之节,缺庭之礼”,[ ] ㈣而且称收继这种行为为 在唐代,收继婚在宫廷范围内更是屡屡出现。 “禽兽行也”,是犯悖人伦的,所以历代多以礼制或 法律予以禁止。 但是魏晋南北朝以来,少数民族进驻中原,将收 继婚制也带进来。到隋唐时期,社会开放,兼容并 蓄,各民族大融合,收继婚这种现象也更为普遍了。 2.隋唐时期边疆地区的收继婚现象。 在隋唐时期边疆地区广泛保留了收继婚习俗。 《新唐书·回鹘上》中记载,贞观年间,怀化大 将军瀚海都督吐迷度“兄子乌纥蒸吐迷度之妻”并 “领骑夜劫吐迷度杀之”。[5](e6H3)“兄子”即侄子。 可见,在这场宫廷政变中妇女作为财产被争夺的悲 惨命运。除本族妇女外,与汉公主一样隋唐公主也 逃不脱这种收继婚俗。《回鹘传》中也记载了唐朝 宁国公主和咸安公主被收继的史实。宁国公主于乾 元元年下嫁英武可汗磨延啜。可汗死后,宁国公主 险些被殉葬,幸凭借其聪慧力争才免于一死。后磨 延啜之子移地健立,被册封为英义可汗,收继宁国公 主。贞元五年,宁国公主去世,“历配英武英义二可 汗”。|5l( 咸安公主更甚。德宗四年咸安公主下 嫁毗伽可汗顿莫贺,到永贞三年咸安公主去世,“历 四可汗,居回鹘凡二十一岁”。 儿 《晋书·吐谷浑》中亦明确记载,吐谷浑“其婚 姻……父卒,妻其群母;兄亡,妻其诸嫂。”[ ]‘ 如,白兰王视连有二子,长子视熙,少子乌堤。视熙 死后,“子树洛干年少,传位于乌纥堤”,“树洛干九 岁而孤,其母念氏聪慧有姿色,乌纥堤妻之,有宠,遂 专国事”。l6】 (¨可见,当时兄终执嫂很合理,而且 妇女被收继后仍有一定地位,可参掌国事。 收继婚俗在突厥中也很普遍,正如上文所提 《周书·突厥》中记载一样,北周千金公主嫁突厥可 汗他钵之后,历隋至唐,曾多次被他钵子弟继娶。隋 义成公主也先后嫁与始毕、处罗、颉利三可汗。其他 民族也有收继婚俗,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3.隋唐时期中原地区的收继婚现象。 隋唐时期社会经济极大发展,中外交流频繁,民 唐太宗弟李元吉在玄武门之变中被杀之后,太宗将 他的妃妾杨氏收继为侍妾,甚至一度想立杨氏为后, 魏征劝太宗“不可以辰赢自累”,_8l(卷/ ’太宗才作 罢。更值得注意的是,太宗还公开将自己与杨氏的 儿子曹王明立为李元吉的嗣子。这种做法属于典型 的收继婚的规例,即死者的亲属一方面有收继弟妇 的权利,同时还有为亡弟立嗣的义务。[ ]‘嘲 除同辈收继婚外,唐代还存在异辈收继婚,最为 典型的就是武则天。武氏本太宗才人,太宗死后,嫡 子李治继位为皇帝,将武则天召进宫来,册为昭仪, 后来立为皇后,最终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这时在民间也存在着收继婚现象。据敦煌发现 的户籍资料反映,在唐代敦煌地区就有收继弟妇,收 继寡嫂,收继庶母等多种婚姻形式,而且收继对象无 需重新履行有关结婚的手续和仪式,寡妇在户籍中 仍保持原有身份,如“亡兄妻”、“亡弟妻”等。此外, 收继婚的女方大多有较多的子女,表明民间收继婚 也涉及到抚养本族子女的实际需要。ll0_(P 三、收继婚俗延续的原因 像其他历史上存在过的事物一样,收继婚制的 产生延续也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而且是有多种因 素共同推动形成的。 1.社会经济条件决定。 收继婚广泛流传于游牧民族中,这与其社会经 济状况密切相关。一方面在经济生活上,西北游牧 民族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逐水草而居,其经济需求 并非完全自给自足。除了依靠本族牲畜本身的生产 外,他们主要依靠掠夺手段。这既可以当成军事上 的训练,又可以掠夺生产所得,来满足生活上需求, 包括家畜、人口、物资等。另一方面在社会生活上, 他们的社会组织代表一种战斗团体,要求全体动员, 行动迅速。强调战斗力重要性,形成贵壮健,贱老弱 的风气。当时的婚姻特征无不和当时的生产力生产 方式相适应。落后的生产力,匮乏的物质财富,决定 了他们不可能形成诸如汉文化中完备的婚姻制度。 ·33. 在这种游牧习俗中,为维护武装战力以及原有亲属 收继婚俗作为游牧民族婚俗的一种,不仅是宗族 关系,可使孤儿寡母不致流离失所,避免社会问题发 继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还包含着赡养制度、财产 生,促进了收继婚习俗的形成延续。 继承制度等多方面因素在内的一种重要习俗。虽然 2.确保宗族延续及收继财产。 被封建伦理道德视为淫乱,并将其列在历代法典之首 收继婚制确保宗族延续这种认识在《汉书·匈奴 的十恶之中,但我们还是要从其产生的原因以及特定 列传》中已有明确阐述。汉文帝时,遣使者给老上稽粥 历史条件下所起的作用等多角度地给予评价,进一步 单于送书信,汉使者与中行说辩匈奴恶俗,中行说日: 认识在民族融合进程中,其影响是相互的,并客观看 “匈奴之俗……父子、兄、弟死,取妻妻之,恶种姓之失 待一些少数民族风俗,促进胡汉文化交流。 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_31(丹彻 可见,收继婚制的 另一原因就是担心种姓消失。此外,收继婚在保存了 [参考文献] 种姓的同时又保证了本家族财产不外流。父妾及兄弟 [1]令狐德菜.周书·异域传·突厥[M].北京:中华书 妇均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在父兄死后,为防止因后母、 局,1995. 叔母、寡嫂的改嫁使财产流向外族,“妻其后母、世叔母 [2] 左丘明.左传[M].李维奇,等注.长沙:岳麓书社, 及嫂”的收继婚不失为保留本族财产的好方法。¨lJ , 1998. 因而,收继婚也就为其他各部族所沿用。 [3] 班固.汉书·匈奴列传上[M].北京:中华书局,1973. 3.隋唐时期的文化回流。 [4]班固.汉书·乌孙传[M].北京:中华书局,1973. [5] 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回鹘上[M].北京:中华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封建礼教不 书局,1997. 断完善,对婚姻制度也提出了一系列严格。到 [6] 房玄龄,等.晋书·四夷·吐谷浑[M].北京:中华书 宋朝以后,很多以儒家道学观念评判唐太宗、高宗不 局,1994. 合礼法的乱伦,而隋炀帝更是以淫乱后宫的暴君淫 [7] 魏征,等.隋书·后妃传[M].北京:中华书局,1793. 贼形象为后人所唾弃。殊不知隋唐时王朝崛起于北 [8] 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太宗诸子传[M].北京: 方,其皇室家族本身就有鲜卑族的血统,而“鲜卑 中华书局,1997. 者,亦东胡之支也……其习俗与乌桓同”,而乌桓 [9] 吴玉贵.中国风俗通史:隋唐五代卷[M].上海:上海 “其俗妻后母,报寡嫒”。[ ]( 可见,鲜卑亦有收 文艺出版社,2001. 继婚俗。隋唐统治者汲取北方鲜卑突厥等族婚俗理 [1O]谭禅雪.敦煌婚姻文化[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 l993. 念也无不合常理之处。而另外一方面,魏晋南北朝 [11]李衡眉.中国古代婚姻史论集[M].长春:吉林文书 以来,北方少数民族进驻中原,到隋唐时期,统治者 出版社,1992. 采取的开放,使得民族间大融合。在少数民族 [12]范晔.后汉书·乌桓鲜卑[M].北京:中华书局,1793. 汉化的同时,西北民族的饮食、服饰、婚俗等方面的 习俗也流人中原地区,形成一股“胡风”,收继婚俗 [责任编辑石晓博] 也作为其中一部分被带进来,成为此时民族大融合 进程中的一种文化回流的自然现象。 Analyzing the Levirate Marriage in the Dynasty of Sui and Tang QU Rong——rong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College ofHistory and Culture) Abstract:Levirate Marriage was a relatively strange phenomenon.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national integration and the culture opening in the dynasty of Sui and Tang,this phenomenon generally existed in the Central Plains with prosperous Chinese culture,though Levirate Marriage was regarded as incest and was prohibited by past dynas- ties,which was incompatible with the feudal code of ethics.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status on the study of Levi- rate.And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previous studies,it described the situation of Levirate of the central region and border areas in the dynasty of Sui and Tang.In addition to,it also analyzed the reasons of the further developed Le— virate from the following:the socio—economic conditions of ethnic minorities,to ensure the continuation of the clan S property and cultural reflux. Keywords:the dynasty of Sui and Tang,marriage customs,levirate,reasons.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