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头学校门卫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创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从源头上堵绝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门卫人员应加强以下管理:
一、门卫保安员上班与任课教师同步,上班后与夜班值班教 师做好交接共同执行门卫保卫工作。
二、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校门,严禁非教 学人员,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学校。
三、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四、门卫保安人员每天要进行不定时安全巡查, 并做好保安巡查记录。
五、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进行登记,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拒不登记的人员,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六、学生在校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经班主任开请假条班主任签字,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且备档,没有请假条一律不予放行,否则如发生问题,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七、门卫保安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带出的物品必须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后方可放行。
八、门卫保安人员和办公室值班人员中午用餐要相互轮换吃饭确保门卫岗位不漏岗。晚上下班和办公室值班人员做好交接不准漏岗。
九、双休日和假期门卫值班人员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做好节假日、双休日、防汛、上课期间的值班以及其它重大活动时的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领导或110、120、119等部门报告。
十、门卫保安人员非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严禁外来车辆、人员进入学校或占用教室。
十一、门卫人员要做好校门口和门卫室门口环境卫生整治,做好校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协助管段民警做好校门通道及校园的治安工作。
十二、门卫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坚持有岗就有职,有职就有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制度,如因门卫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发生的伤亡事故、财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门卫保安和办公值班人员有事必须和校长或主管领导请假,请假人和其他班的保安联系轮换值班,必须报请学校领导,学校好统筹安排工作。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目标责任人和学校责任人各执一份。
后头学校
校长:
门卫责任人:
201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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