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采区-150架设木棚临时措施
一、井下安全行走通用措施:
1、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2、乘坐主机皮带时严禁抢上抢下,前后人员距离大于5米,主机皮带在运行期间严禁在非下人台处上、下。
3、乘坐人车时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4、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5、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2车箱之间搭乘。 6、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矿车。
7、严禁乘坐小皮带,在跨越皮带时严禁从皮带上跨越,必须从行人架上通过。
8、在井下各种运输巷道行走时,不能走轨道中间,要走人行道一侧。
9、通过风门时要随手关好,不能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10、严禁进入盲巷和采空区,在挂有“禁止入内”和“危险”警告标牌的地方不得进入。
二、清货:
1、清货时,要沿原巷道底板进行,并清到两帮,要清彻底,不留浮货。
2、要用锹、镐工具进行出货,互相配合确保安全。 3、遇有大块石头时,要用大锤或风镐破碎,严禁放炮破石。
三 、架设木棚:
1、架设木棚时,按原支护断面尺寸进行作业,棚距为1米一架,圆木直径要不小于18厘米的硬质不朽圆木。
2、在作业时,遇有顶板浮石撬不下来时,要先在此周围打上临时木护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3、木棚腿窝深度要见硬底,两侧棚腿倾角要一至,亲口要严实合缝,所架设的木棚棚腿及棚梁要成一直线,严禁里出外进。
4、木棚两帮要用大伴刹住,并用浮货填实。顶用半圆木或木垛接顶并用木楔打紧,半圆木间距不大于0.5米。
四、运输管理
1、在运料时,人员要同拿、同肩、同步、同放下(指两人以上抬一件设备)防止碰伤他人,并做好自主保安。
2、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三)严禁放飞车。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四)在停放车时必须使用绳扣子将车锁住,严禁使用石头、木楔等物进行掩车。
3、作业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水沟等,在施工前都必须掩护好,避免碰坏电缆或堵塞水沟。
4、掉道车处理:
现场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并负责操作人员和其它人员的安全,在操作过程中,要注意观察顶板、煤壁及车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作业。
平巷掉道车处理:
需用千斤顶处理时,千斤顶顶端与车辆接触必须加垫木板等防滑物体,防止千斤顶滑脱伤人,千斤顶底座要放置在坚实平稳处,选择合适的支承角度和支承点,随着车辆的上升要及时在车辆的下方加垫木板,不要用园木或钢梁等垫在下面,支顶前先将车轮用道卡子卡好,不得前后滚动,同时要有可靠的防倒措施,工作人员严禁站在车辆的倾倒侧及倾倒方向,而应站在前后安全地点,并有一定的躲闪距离。严
禁人员躺在掉道车辆下进行处理掉道车。
五、工作台
1、工作台为半拉瓜、鸭嘴板子等材料订制的四腿木台,在腿与横板相接处用铁丝“十字交叉”绑牢。
2、放置工作台时,先挖好200mm深的腿窝, 放置好后并以45°角打设斜撑木戗住工作台,保证工作台稳固。
3、在工作台上施工期间要有专人看住过往车辆,过车时人员禁止作业,并将工作台撤至不影响行车的地点。
4、禁止蹬乘、使用工作台以外的其他器具、设备代替工作台(例如矿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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