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科试剂管理制度
1. 检验科应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每月申报所购商品化试剂计划,并应做到及时盘存清点,人库有登记。
2. 所有试剂的申请,进货一律按院部规定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做到质优价廉,三证齐全。
3. 检验科应对试剂库存定期检查,不使用过期变质的试剂。
4. 自配试剂须以严格校正后方可使用。
5. 试剂的保存应严格按照要求存放,以保证有效期内能有效地使用,杜绝浪费现象。
6. 试剂外借须经科主任同意并有借条方可执行。
7. 剧毒试剂由科主任和保管员负责保存,放保险箱内,使用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登记。
8. 易燃,易爆试剂应分开存放,远离火源和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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