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与班组签订的安全
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使施工能够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1、 每位职工都自觉遵守工程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2、 对本班组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如有违反安全规定,忽视安全防护工作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失,项目部视情节严重予以处罚,所罚款在工资中扣除,因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3、 认真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4、 服从工地的安全检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
5、 为保证安全生产,有以下违纪现象,将视情节罚款1000-4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1) 对于工地打架斗殴、酗酒等现象,视情节罚款1000-4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2) 在工地偷窃集体及个人财物者,扣除工资,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 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料尽,场地清,道路畅通。
(4) 严禁班组人员赌博,发现一次罚款500-1000元。
(5) 必须统一着装,带有“蒙草”制服。
6、 班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擅自动用机械、电气等。园内施工用电必须由指定的电工进行接电。
7、 对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胜任者,可解除合同,更换乙方负责人。
8、 乙方进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施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 如果乙方因操作或违反规定出现失误或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10、 保持食堂及生活区卫生,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扫,如经工地项目部检查不合格,罚款500元。
11、 在租用农民房屋时应保持干净,注意形象,严禁发生斗殴、偷盗等不良行为,有损公司形象,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12、 严禁在上班时间横穿一级公路方便,如发生类似情况,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
13、 施工人员上下班横穿一级公路时,有序的过,保持注意力,尤其雨天、夜晚过时穿放光背心或者举手示意。
14、 本合同由班组长代替全体工作人员签字。
15、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 班组长: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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